發現這則八卦的,其實是一位喜歡在網路上東晃西逛的同事,某天在GOOGLE老大Matt Cutts的部落格上看到,覺得一定要分享給大家,因為誠如大家都知道:尼爾‧蓋曼是繆思狂推的作家(哇哈哈!)。
事情是這樣:尼爾‧蓋曼的兒子同時被蘋果和GOOGLE錄取,最後他選擇GOOGLE,Matt老大就洋洋得意在他的部落格上寫,
Apple, you may have the sexy iPhone, but we’ve got Neil Gaiman’s son.

(摘自
http://www.mattcutts.com/blog/neil-gaimans-son-coming-to-google/

請注意看看後面那個得意洋洋的笑臉,不是敝人加的,真的是原文就這麼貼的!

有興趣的人(但要可以讀英文的讀者)可以點選以上網址,往下看看那些回應,有不少人開始分享自己最喜歡小說,像是《無有鄉》、《煙與鏡》、《美國眾神》(即將出版。我知道大家眼巴巴地在期待,真的),當然也像大家一樣,有人也開始探問尼爾‧蓋曼的兒子是哪位啦……(哈哈,只要是人都喜歡八卦咩)



 


繆思靠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

關於《煙與鏡》中文版內容與原文版的差異問題,繆思編輯部謹在此說明。
也在此先向各位讀者致歉,由於編務流程上的疏失,結果未及在書內說明此事。
也非常抱歉,本應於出版之際便向讀者說明,卻延誤至此時,還請見諒。
說明如下:

繆思靠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布蘭姆‧史托克(Bram Stoker)獎最佳選集

繆思靠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1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