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思公告
目前分類:美國眾神 (24)
- Jan 11 Fri 2008 10:59
看神報,得好報!
- Jan 10 Thu 2008 10:53
英國佬,你怎麼敢?!

目前為止,沒人問過我這個一直讓我害怕的問題,我一直希望這問題永遠也不會有人提出,所以我決定自問──也試著自答。
這個問題是:你怎麼敢?
更完整的說法是:
一個英國人怎麼敢動念、甚至動手寫一本關於美國、美國神話、美國靈魂的書?你怎麼敢動念、甚至動手寫一部展現美國作為國家、作為國族、作為理想的特殊性的作品?
我身為英國人,直覺反應是聳聳肩,保證決不再犯。
但話說回來,我確實敢這麼做,《美國眾神》便是證據──寫這本書需要一種古怪的傲慢。
我年輕時當過《睡魔》編劇,那是一部關於夢與故事的漫畫(已經出了長達十冊合訂本,仍然連載中,沒看過的趕快去看)。當年我不時被問到類似的問題:「你住在英國,怎麼敢把故事場景設定在美國?」
我大可指出一點:從傳媒角度來說,英國其實是美國第五十一州。我們看得到美國電影、美國電視節目。「我筆下的西雅圖人也許無法讓西雅圖當地居民滿意,」我說過,「但絕不會遜於任何沒到過西雅圖的紐約人。」
當然我是大錯特錯。我壓根兒也沒寫那種東西,當年的我自認為另一個點子有趣得多:我創造了個全然出自想像的美國、可供《睡魔》上演的舞台,一個現實疆界之外、顛倒錯亂的不可能地域。
我也就此心滿意足,直到八年前我搬到美國居住才改變想法。
我漸漸了解自己過去筆下的美國完全是個小說式的美國,真正的美國、「所見即所得」表象下的美國,比小說更有趣。
我想,移民經驗是普遍性的經驗,即使像我這樣近乎迷信地緊抓著英國國籍不放的人也不例外。一邊是你,一邊是美國。它大於個人,所以你嘗試去理解它,嘗試去解開它的謎,但它會抗拒。它很大,也包含很多矛盾,要找出謎底絕非易事。我身為一名作家,能做的只是描寫所見一隅。
而它大得看不見。
直到1998年夏天我不知怎麼跑到冰島的雷克雅維克時,才有點頭緒,才明白自己寫的究竟是什麼書,支離破碎的劇情、笨拙的各色人物、僅具雛形的架構才在腦海中漸漸成形。總之這本書逐漸凝聚了焦點,它會是驚悚故事、會是謀殺疑案、會是羅曼史、會是公路遊記,它會寫到移民經驗、會寫到人們到美國時懷抱的信仰、會寫到他們信仰的事物發生了什麼事。
我想寫下美國作為神話之地的故事。
雖然小說中有許多東西我已經知道了,我還是覺得我得出門才找得到、看得到更多東西,於是我開車上路,找到能寫的地方才停下,就這樣四處遊蕩居無定所地過了近兩年,我寫了一字又一字,直到完成一本書。故事是寫的是一個名叫影子的男人,以及他出獄後接下的工作,寫的是一個每年冬天都會有人失蹤的中西部小鎮。我在寫作過程中發現了為何路邊看板是美國最神聖的地方,發現了許多陌生的小徑與嚇人、快樂與不可思議的時刻。
當全書快完成時,當所有支線即將匯合時,我又離開了這個國家,躲進愛爾蘭一幢寒冷的古老大宅邸中,在炭火旁發著抖把剩下的字打完。
於是書完成了,我也停下了。回想此事,我想問題其實不在於我敢不敢,而是我別無選擇。
(此文亦於2001年3月發表在尼爾‧蓋曼個人官網:http://www.neilgaiman.com/exclusive/essays/essaysbyneil/dareessay/)
- Jan 09 Wed 2008 18:30
英國作家,寫出最好的「大美國」作品

2008年剛拉開序幕,台灣出版界便紛紛探頭,詢問共和國今年的重點書目。在書市一片冰河期的同時,共和國集團卻連續幾年一路長紅,從《追風箏的孩子》(木馬)、《不存在的女兒》(木馬)、挑戰九百頁的巨著《群》(野人),到引發JK羅琳與教會間爭議不斷的奇幻大作《黃金羅盤》(繆思),幾乎無往不利。
面對讀者和書店的殷切詢問,共和國大家長郭重興表示:「今年的第一砲,首推《美國眾神》!」
這可說是當代引起最多討論的小說,作者尼爾.蓋曼在這部雄心勃勃的作品中,寫出驚人、怪異、充滿幻覺的公路之旅,不僅集合了懸疑、諷刺、性、恐怖、詩意散文等元素,更對美國精神進行了一番深刻的審視,向置身其中的全世界人們揭露一場命運巨變。有國際書評以「用最取信於人的方式,講述一個最不可置信的荒誕故事」來形容其筆力之健。
說明1:看神報,得好報。
說明2:神報即將於本周末發刊,敬請密切注意各連鎖書店。
- Jan 08 Tue 2008 12:59
超級重點書《美國眾神》,人不獻祭,神就殺人!
新的一年,一月,繆思很安靜。
但一月的靜態,是為了二月的眾神。
今年第一本超級重點書《美國眾神》,引起最多討論的當代小說經典,揭露全世界人們都已置身其中的命運巨變。
今年二月,眾神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