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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  

 

我是光,也是影。──關於《美國眾神》 /臥斧(作家)

本文涉及《美國眾神》一書情節,請斟酌是否繼續閱讀

《美國眾神(American Gods)》當然是一本奇幻小說。

因為小說裡有來自世界各地的神話角色大會師,因為小說的作者是在奇幻文學領域當中享有盛名的尼爾蓋曼(Neil Gaiman)。但這部小說當中敵對的兩方都是神祇、都充滿算計,看起來實在難分正邪,也沒有魔法咒術往來亂射或神奇道具火力全開的最終決戰,反倒以一個剛出獄的凡人為主角,讓他看似莫名其妙地被捲進新舊神靈之間的鬥爭──如此想來,單以「奇幻小說」的方式來讀《美國眾神》,可能尚未窺得全貌。

《美國眾神》究竟想說什麼?或許可以從蓋曼為什麼選擇「美國」為背景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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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慶雯(繆思出版總編輯)


(圖photograph (c) 2005 by Kimberly Butler) 
約莫十年前,我剛開始深入了解奇幻,當時本地奇幻迷熟悉的多半是「魔戒」這類被冠以正統、高越奇幻的經典作品,而尼爾.蓋曼已經是紅透半邊天的漫畫劇作家,連載十餘年的「睡魔」(Sandman)系列,以大膽揉合驚悚、幽默、奇幻、現代都會風格的驚人創意,擄獲了歐美漫畫讀者的心。(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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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蓋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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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思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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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卡蘭坦斯

人們創造了神,橫越大海將神帶到美國,然後便遺忘了祂們。

這塊土地太過龐大,人們沒多久就拋棄我們,當我們是舊大陸的遺物,以為我們沒來到新天地。真正信仰我們的要麼死去,要麼不再信仰。我們被拋去了、我們迷失了,恐懼無依,只能找到一丁點信徒,湊合著過日子,連塞牙縫都不夠。──眾神之父奧丁(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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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神》(繆思)一書的作者是英國當代奇幻大師尼爾.蓋曼,相信讀者對他並不陌生,早期他以漫畫「睡魔」系列風靡歐美大眾,成為歐美漫畫迷心目中的最愛經典,之後小說創作也是迭獲佳評,代表作《星塵》《無有鄉》《第十四道門》都受到讀者的喜愛,其中尤以《美國眾神》這部長達六百頁的重量級小說,引起讀者最為熱烈的討論,不僅成為《紐約時報》暢銷書,更一舉將他推上主流文壇的地位。(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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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塵之後,尼爾蓋曼又帶領我們前往另一段新的旅程。不同的是,這回不是跟隨在主角前往牆的另一邊,而是確實行走在一塊名為美國的土地上,找尋自我與信仰。
乍看之下,
《美國眾神》一書的書名很像在尋找美國人自己的神。美國是移民社會,眾神同樣也是移民來的。而這些神來到這塊新大陸之後變得怎樣了?這便是此書的主題之一。(文/小旭)(詳全文)


「該相信什麼?」相信一切。


如果想活下去,我們都該相信這一切。關於絞死印地安人的白膚北歐旅行者,關於騎在旋轉木馬上、快樂謳歌的老人們,關於圓碩老虎睪丸與乾小無用的黑人睪丸,關於眾神面具之下的眾生面相,我們都得相信。(文/咚咚)(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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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卡蘭坦斯

英國現代奇幻作家尼爾‧蓋曼(Neil Gaiman)出版於2001年的作品,贏得2002雨果、星雲與布蘭‧史托克獎,以及同年英倫科幻獎提名。

「強烈而扣人心弦。」──《今日美國報》

花了相當長的時間才把這本近六百頁的小說看完。老實說,奇幻文學並不是我熱衷的方向,尤其對古代式的魔法與架空世界興趣不太高;但尼爾‧蓋曼奇妙豐富的現代奇幻,卻緊緊抓住了我。(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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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的美國,這是眾神橫行,卻信仰無由的世界。民不屬地,地祇何依?人不歸群,祖又何在?美國捕捉了這些漂流四方的神祇,擊潰了他們的憑依、化消了他們的本質,那麼,信仰留下的又是什麼?美國眾神描述了作家的想像,這些神祇們,或被擊潰、或虛弱、或掙扎求生,又或,以權力為本質的他們,策謀著。於是,本書仿作了北歐神話的史詩,在美國混雜的信仰中展開了一場諸神黃昏,繼而壯烈、又是荒謬的展現了本書的主線架構。(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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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不再信仰古老的神祇,使得舊有的諸神在美國淪落成為凡人。然而人們並非沒有信仰,只是人們的信仰轉移到一些更加實際的事物上。媒體、科技,甚至交通工具……這些新時代的象徵成了新的神。但是在故事中,這些神卻遠遠不像古老眾神在他們的人民仍然信仰他們時一樣有力。許多新神,不過也是跟普通的人一樣,也像那些失去力量的舊神一樣,只能憑自己普通的能力行事。這是為什麼?是因為人們獻祭給新神的物質、心靈不夠深厚嗎?(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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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奇幻世界的邊陲;移民的天堂;眾神的地獄。人們帶著眾神遠渡重洋,隨即毫無所覺、也毫不在意地,將舊信仰踩在腳下。新的信仰取而代之:鐵路神、公路神、網路神;諸神浸泡在文明的汪洋裡,不得不後浪前浪。於是舊的神祇不甘,新的神祇不安,舊世界的神祇計畫孤注一擲,新世界的神祇打算畢功一役,在美國這個老舊的新國家,古今眾神的末日之戰就要搬演。(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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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戰爭。一場牽涉時代、信仰、思想的戰爭,它的規模就像北歐神話中的諸神黃昏,只是這次再也不只是北歐神祇和巨魔的鬥爭,而是舊世代神祇和新一代年輕神明的戰爭。此外,就像大部分戰爭的本質一樣,這是一場本質為殺戮,對兩方都將只剩下血和毀滅的苦果。所幸,故事主人翁『影子』亦正如神話中最後復活並起而眷顧人間的和平之神巴爾德,讓故事重新歸於平靜。(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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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神來說,這是個太難生存的地方。



或許,尼爾蓋曼想說的不是美國,而是逐漸冰冷的這個世界。有些地方還真誠信仰著某種信念,但就如湖畔鎮一般那只是時候未到,只是靜待著變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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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們在推薦一本書時,總會用些「無法釋卷」、「忍不住想一口氣讀完」之類的成句,然而《美國眾神》並不是可以如此形容的一本書。這並不是指它的故事不夠精彩或過於艱澀冷調之類,相反地,這本尼爾蓋曼的扛鼎之作堪稱是我接觸奇幻小說以來最為暢快流漓的一次閱讀經驗。(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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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蓋曼(Neil Gaiman)的「美國眾神(American Gods)」
(誠品版書封)
讀者先不要預期眼前這本小說是奇幻乎?推理乎?文學乎?大眾乎?嚴肅乎?譁眾乎?如果有預期、有成見,您就只能盯著尼爾蓋曼要您盯著的那隻手,而完全看不到偷偷捏著硬幣的另一隻手(註:硬幣魔術是本書主角「影子」的拿手戲法)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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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神》:人不獻祭,神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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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即將出獄。窗外的天空、可愛的妻子、給他工作的好友,已經等了他三年。

另一個等著他的好消息是,他可以提前兩天出獄──因為他的愛妻和好友同時車禍身亡。 出獄後,他失去了一切,除了自由。



這時,一個自稱「星期三」的灰髮男人出現,以詭異的方式,要他充當保鑣。幾番糾纏後,影子終於隨著星期三上路,開啟了一趟光怪陸離的眾神歷史之旅,更捲入了新神和舊神的交戰風暴中。

數千年來,隨著世界各地移民的到來,美國這塊新大陸上,不僅有小埃及、底比斯、祕魯等地名,更充斥著隨移民而來的埃及太陽神、非洲蜘蛛神、阿拉伯火靈、愛爾蘭精靈、印度的命運女神、東歐的光明與黑暗之神……  

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祂們漸漸被移民的後代所遺忘。失去了人們的信仰和膜拜,傳統舊神的力量逐漸消退,必須以開計程車、殯葬業營生,甚至淪為妓女。

取代祂們的,則是電視神、公路神、網路神、信用卡神……等新興神祇。新神奪取了人們的崇拜,支配著今日美國社會的面貌。
  
新神的霸道和挑釁,逼使舊神策畫一場巨大的陰謀,而影子,一個凡人,卻成為眾神爭奪的關鍵……



引起最多討論的當代小說經典──《美國眾神》,揭露了全世界人們都已置身其中的命運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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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漫長的文字旅程,對主角和對讀者都一樣。



漫長,但是絕對值得。



美國是個相當獨特的地方,建國至今不過兩百一十餘年。即使把殖民史也算進去,仍然只有不過約四百年的文字歷史。當然,更早之前的原住民文化,已經在這段血腥的開拓史中消滅殆盡了。因此美國成為了地球上一個極其年輕的國家。



        年輕,帶給了美國活力,這個國家也比其他國家少了許多包袱,讓他在近一百年來昂首闊步地成為了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家;但是相對的,美國也因為年輕而少了許多的文化內涵和歲月沉積的深度。不像舊大陸的國家有著豐富的文化寶藏可以讓他們的人民找尋心靈寄託,美國只有由移民從原鄉帶來的片段歷史記憶,卻在遙遠的陌生大陸、陌生的生活方式上顯得格格不入,難以發揮以往的影響力。於是美國人努力的找尋自己的存在意義,一方面是在工作和事業上追求成就,另一方面則是在大眾文化中尋求認同感,這就是所謂的美國夢。


  美國夢與移民帶來的傳統文化,構成了美國文化中對立的兩個面向。一邊是活力但淺薄的創新;另一邊則是古老但深刻的傳承。兩者都是一種靈魂的依歸。然而,有一天要你在蓬勃的大眾文化與衰頹的傳統文化中二選一,是你,會選擇哪一邊呢?


  靈魂依歸?聽起來似乎頗有宗教意味。然而「神」的概念本身就是一種象徵。原鄉諸神是移民的古老文化象徵。而同樣的,作為當代文化的象徵,有什麼比一群「現代新神」更合適的呢?於是我們發現,這部小說中的新舊神之爭,其實就是以另一種形式描述了美國新舊文化衝突的現狀。


  這是奇幻小說和科幻小說最迷人的地方:在經過另一種轉化後,更深刻的描繪了我們的現實生活。而奇幻小說猶勝科幻小說一籌的地方在於,由於奇幻小說能化不可能為可能,將抽象的概念轉變為具體的實物,這點是科幻小說所難以達到的。


  不談這麼遠的東西,說點跟我們一般讀者貼近的需求。這部小說好看嗎?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這部小說非常有意思。


  在影子與「星期三」先生走遍美國,集結眾古神的過程中,我們在美國的高速公路上,從一個小鎮到下一個小鎮,一座城市到下一座城市。一座座小鎮有著各自不同的風土民情,而古老眾神就這樣不起眼的與凡人生活在一起,默默無名的同時,又不時突然展現出他們超自然的能耐。每天行走的馬路、城鎮、平凡人類的平凡生活,如此的貼近又現實;而不過數公里的路程就截然不同的小鎮文化、隱藏在人們週遭的眾神和他們的異能卻又夢幻神秘。這兩方面的對比融為一體,營造出了一種既現實又魔幻的風格。眾神與古老神話的聯繫以及如今生活的對比也給了這部小說時間縱深。


  當然,新神是不會默默看著舊神集結來對抗他們,於是雙方的對立激起,而這段對立一直圍繞在本書最大的迷團之一:主角影子身為一介凡人,為何卻成新神舊神間爭奪的關鍵人物?


  詳細的故事進展,就只能請各位自己看小說了。我只能告訴各位,這故事的內容直得你花上幾個晚上或下午好好品味。


  這部小說有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對於「品牌」的描述。一般很少現代小說在提到啤酒、巧克力時特別去強調這些東西是哪個牌子的。這些似乎是不起眼的小細節,然而,「無所不在的品牌」正是現代文化的一大特色。書中人物的一舉一動都會看到品牌,連舊神也無法躲開品牌的羅網,不正說明了現代文化的無所不在,新神的影響力無所不包了嗎?看到這裡,就實在不能不佩服作者對於細節的描寫了。


  一場新神舊神間的大戰,爭奪的是人們的信仰和他們自身的影響力。而看完了全書的我們,不禁會想問起自己的是,如果自己是這故事中的一員,會選擇何方?新神舊神的戰爭或許只是小說中的想像,然而,找尋自己在這新舊文化衝突中的定位,則是確切真實而值得細細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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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斧

《美國眾神(American Gods)》的原文版書封上頭,有灰暗的天色、不祥的曠野,長長的公路,盡頭有道落雷。

如此書名搭上如此場景,似乎南轅北轍;但倘若開始閱讀,不難發現,這似乎無限延展的公路,其實與故事情節相互應和。




要談尼爾‧蓋曼(Neil Gaiman)的《美國眾神》,至少可以從三個角度切入。不過再怎麼曲折的旅程,總得有個起點才能開始上路,是故,咱們頂好還是從頭講起。

因為重傷害罪而坐牢的影子(Shadow)快要假釋了,他在獄中是模範罪犯,一心只想在離開監獄後能好好地泡個澡,接受好友提供的健身教練職缺、與老婆蘿拉(Laura)開始新生活;這希望平實簡單,但卻無法如願以償:出獄前兩天,影子因故提早獲釋,他麻木地離開監牢,遇上一個自稱名叫星期三(Wednesday)先生的老人,想要僱他當自己的保鏣。跟著星期三先生,影子開始發現自己身旁的世界開始起了變化……

閱讀《美國眾神》的第一個角度、也是第一個趣味,在於暗藏在其中的角色名字。

身為全球民族的大熔爐,除了印地安神話之外,美國其實沒有什麼原身的神祉(或者咱們可以這麼說:其實沒有什麼真正土生土長的美國人),於是乎所謂的「美國眾神」,其實是來自世界各地、隨著信仰不同的各種族人群移居至新大陸的神明。這些神同人一樣,混雜在市井當中,可能是每天會在報攤遇見的小老頭、可能是在街邊攔車賣笑的娼妓、可能是計程車司機,也可能是殯葬業者。這些角色有時大剌剌地以原來神的名字出現,有時則用了諧音等等方式隱藏,只要稍做轉換,咱們就會忽然發現:哦?原來這傢伙也是個神啊?

故事裡大大小小、出現過名字的神靈或者傳說動物,大約超過百種,來源從北歐諸島、愛爾蘭傳說、古埃及神話到印度史詩都有,十分有趣,中國與日本的神明倒是很少,想來與歐美相關書籍當中能找到的資料不多有關。但如前所述,這些神祉不僅混跡市井,似乎還過得不怎麼愜意,這又是怎麼回事?再者,為啥祂們不在自個兒原生的地盤好好待著,非要漂洋過海地來到新大陸不可?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是同一個,也正是《美國眾神》故事裡的第二個重要論點:信仰。

當海外移民踏上美洲的土地、對自己家鄉的神祇進行了第一次的獻祭之後,該位神祇就會在這裡出現;尤有甚者,只要起心動念,相關的神明就已然現身──同理可證,一些半被神化的美國本土文化英雄,如伐木的保羅‧班揚(Paul Bunyan)及種植果樹的蘋果強尼(Johnny Appleseed),也會因此出現。神靈本是信仰投射的標的,是故當對古老神祇的信仰慢慢消失、儀式漸漸簡化,舊神們自然也就開始失去力量,生活狀況於是江河日下,不再風光,起而代之的,是接受人類信仰的新目標:電視、網際網路,或者信用卡。雖然人類心中並未將這些科技產物當成神靈,卻因為相信以及近乎獻祭的動作(想想大家在電視前頭貢獻了多少時間吧),造就了這些新神。

因信仰流失而日漸虛弱的舊神,以及因為信仰集中而力量強大的新神,在美國這個容納眾多舊信仰也創造多種新信仰的國度,看來即將展開至死方休的爭鬥;這個過程,蓋曼巧妙地以一種從美國發展起來的電影型式加以貫串──如同外文版書封所暗示的,《美國眾神》的故事,其實是一部以影子為主角的公路電影。

從一處開車前往另一處,換個名字、弄點鈔票,搞到另一部車再前往下一處……在《美國眾神》當中,除了偶爾穿插的、發生在各個時空的神靈故事之外,在絕大部份的篇章裡,咱們都追隨著影子,經歷在各個駐腳處發生的事件,以及連結上一站與下一站之間的旅程。公路電影經常揉合了「自我放逐」及「自我追尋」這樣互異的主題,如此設計,在《美國眾神》當中可以明顯地讀出,關於影子這個不是英雄的主角,夾在兩大力量的中間,仍然持續著自己的放浪及找尋──雖然他自己可能並不自知。

況且,《美國眾神》當中的戰鬥,本來就帶著一種公路電影裡時常可以嗅出的、虛無的本質。

因為在故事開始沒多久的時候,在閱讀當中,咱們理應會生出一個疑問:就算舊神勝過了新神,那又如何?因科技而產生的新神,在生活型態瞬息數變的現代,又能風光多久?或許一切戰鬥與殺戮,圖的並不是什麼勝負?畢竟,在這塊不宜神居的土地上,沒有誰會成為永遠的贏家。

倘若您同俺一樣,對各國神話有興趣,那麼在閱讀《美國眾神》時,應當也會獲得許多趣味;倘若您只想單純地閱讀一本好看的小說,那麼《美國眾神》也不會令人失望。托爾金為沒有開國神話的英倫三島創作了《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而蓋曼的《美國眾神》並不在重造過去的傳奇,而是根植於現代,檢視劇變時代中的不安人心;他重新組合古老的神話、依據現代的、美式的可能將它們變形(俺很喜歡書末後記在冰島發生的一小段故事中,一個神祇所說的話),他講的不只是古神在美國的故事,也是舊時代撞上新世紀的故事。

先前讀過一些評論,提及這個故事的後半處理失當,不過自個兒讀完之後,倒沒有什麼失望,反而認為這樣的結局,十分貼近這個故事的公路電影基調;尤其讀到最後,咱們將會發現,影子的名字取得巧妙,不但與故事裡他的身份契合、與他的角色特性相符,也隱隱地指出了一種可能的希望。

讓咱們與影子一起上路吧,毌需擔憂目的何在。因為,在陰影的對面,必然有光。

(全文引用出處http://blog.roodo.com/wolfhsu/archives/4758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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