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  

 

我是光,也是影。──關於《美國眾神》 /臥斧(作家)

本文涉及《美國眾神》一書情節,請斟酌是否繼續閱讀

《美國眾神(American Gods)》當然是一本奇幻小說。

因為小說裡有來自世界各地的神話角色大會師,因為小說的作者是在奇幻文學領域當中享有盛名的尼爾蓋曼(Neil Gaiman)。但這部小說當中敵對的兩方都是神祇、都充滿算計,看起來實在難分正邪,也沒有魔法咒術往來亂射或神奇道具火力全開的最終決戰,反倒以一個剛出獄的凡人為主角,讓他看似莫名其妙地被捲進新舊神靈之間的鬥爭──如此想來,單以「奇幻小說」的方式來讀《美國眾神》,可能尚未窺得全貌。

《美國眾神》究竟想說什麼?或許可以從蓋曼為什麼選擇「美國」為背景談起。

目前大家所認知的美國文明,並不是從這塊土地上原生發展、以悠久歷史為基礎、一脈相承的系統,而是以來自歐洲的大量殖民,以及後續因為快速發展所吸引的世界各國移民綜合建立的。原居於美洲大陸、後來被劃歸至美國境內的原住民,雖然有自我原初的神話,但因文化、經濟及政治等等因素,已經被稀釋得十分淡薄。也就是說,現今的美國文明,並沒有自己固有的神話底蘊;這樣的背景,讓全世界的神明跟隨移民的腳步在此齊聚,最是合適。

移民社會並非只有美國;蓋曼選擇美國,還有其他原因。

二十世紀之後,因為世界政治及經濟因素,美國迅速成一個科技工業及消費市場領先全球的國家;因此之故,新興媒體(如電視及有線頻道)、交通工具(如鐵公路交通網絡及飛機航線)與消費型態(如信用卡)等等,雖然不一定在美國原創,卻都在這個國家產生爆炸性的發展。這些因素不僅影響生活型態的物質層面,也影響了每個居民的精神層面;是故,雖然初代移民背負著自己原生的宗教渡海而來,但經過世代更迭,新的信仰已然悄悄地取代了古老的神明。

宗教是信仰制度化後的產物;信仰轉移之後,宗教就僅餘空殼,甚或消失。

在《美國眾神》當中,在移民舉行了故土的宗教儀式之後,神靈便也來到美國;但在上述的衝擊之下,舊神在美國很有可能被新神取而代之。這是《美國眾神》當中所有舊神感受到的威脅:祂們會被遺忘、會在這個文明當中消逝。在世界各地的神話裡頭,想要改變現況,幾乎都會需要一個英雄踏上征途──這是《美國眾神》當中,星期三先生(Mr. Wednesday)找上主角影子(Shadow)的原因之一,而這趟旅程,也轉化成美國電影當中發展出來的「公路電影(Road Movie)」類型。

公路電影會在美國的六年代開始出現,有其歷史意義。

一方面是因為汽機車工業發達,一方面是因為美國的公路網當時已經普遍建構完成,更重要的是,在二次世界大戰(World War II)之後,美國因反戰而興起的嬉皮文化,讓年輕人決定離家進行自我追尋。公路電影是一種將重點放在「旅程」上的敘事方式,主角因某個原因必須離開、前往某地,而旅途中的所見所聞,會對主角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主角可能到達目的地,也可能得一直旅行下去,可能得要面對死亡,又或者可能以截然不同的心境視角重回起點,端視故事包覆的核心概念為何。這樣的情節概梗,與神話當中英雄為了完成某事,需要離開故土開始歷險十分類似;不同的是,在公路電影當中的主角,常常不是刻板印象當中的英雄,反而可能是悖離社會體制的思想者,甚或是罪犯。

這些特點,在《美國眾神》的主角影子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

影子是個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假釋的前幾天,因為妻子車禍過世而提早出獄。影子先被妻子猝亡的惡耗打擊,再因而發現,其實妻子與影子的好友有染;這兩個原因讓影子剎時間變得無處可去,而星期三先生在這時出現,提供給他一份工作,讓他上路──所有設定,蓋曼都在創造一個公路電影中的主角,以公路電影的架構,開始發展故事。

在這個故事裡出現的眾多神祇,最該注意的,是來自北歐神話的角色。

與大多數神話體系不同,北歐神話不但有個既定的結局,而且這個被稱為「諸神黃昏(Twilight Of The Gods)」的結局,還是個神族與巨人族及怪物們在天地之間開戰、將萬物毀滅的少見設計。為什麼蓋曼選擇北歐神話的元素,來替這個故事填血造肉?在某次受訪時,蓋曼如此解釋自己的選擇,「北歐神話裡有一種很黑暗、冷漠的本質,北歐諸神並不為人渴求,而是不可靠的、命定終會失敗的一群神靈。」

《美國眾神》當中的幾個重要角色,都與北歐神話有關。

故事裡曾多次提及:引領影子開始旅程的星期三先生,有隻眼睛似乎是義眼──這個看似與情節無關的設定,其實暗示星期三先生正是北歐神話當中的眾神之王奧汀(Odin);在神話裡,奧汀曾經挖出自己的一顆眼珠,作為飲用智慧之泉的代價。此外,英文裡的「Wednesday」,原來是「Woden's day」,「Woden」便是奧汀的別名。影子在獄中結識的牢友「低調」李史密斯(Low-Key Lyesmith),名字取自「Loki Liesmith」的諧音,指的正是北歐神話中的邪神洛奇,因為洛奇喜歡惡作劇及欺騙,所以在《美國眾神》裡頭的李史密斯,也就是個老千。

甚至連主角影子,都脫胎自北歐神話。

在北歐神話裡,代表光明與歡樂、長相俊美的巴德爾(Balder),以及代表陰暗與悲傷、雙目俱盲的霍爾(Hoor)是對兄弟,兩者都是奧汀的兒子。洛奇不但用計讓霍爾投射出一株常春藤、刺死了巴德爾,還在霍爾四處奔走、試圖挽救兄長性命的時候從中阻撓。洛奇這個玩過火的惡作劇不但讓自己成為眾神緝捕的對象,也埋下後續「諸神的黃昏」惡因。

影子的名字代表陰暗,但同時也別忘了:沒有光,就不會有影子。

星期三先生讓影子開始的旅程,某個方面可以對應到神話中的霍爾為了救助巴德爾,到全世界祈求萬物為巴德爾哭泣的贖罪之旅;霍爾並不知道自己這趟理應成功的行動會被洛奇化身的老嫗破壞,影子也不知道自己其實是被舊神們算計利用的祭品。而當影子被吊在樹上獻祭的幾天之後,又被以樹枝戳刺,這個橋段與巴德爾的遭遇疊合,於是影子才會明白自己的真實身份,也才會澈悟:自己是陰影,也是光明。

是的。蓋曼的《美國眾神》的確不止是部奇幻經典。

在利用各民族神靈熱鬧大會師的外皮底下,蓋曼敘述了現今社會所有文化都相互融合、傾軋、吞併或包容的新時代特色;這樣的特色,世界各地都在發生,美國正是其中最明顯、最具標誌性的代表地區。蓋曼也講述了信仰的特性,信仰的轉換,以及在遽變的時代裡,信仰可能會出現的種種面貌。

而最重要的,《美國眾神》是一個講述尋找自己的故事。

無論是舊神新神,都可能只是從世代變遷當中不同信仰所生的產物,舊神或許可能被新神取代,但新神在未來可能也會被更新的信仰覆滅;當所有神靈各據一方,希望維繫自己被尊崇、被頂禮的既得利益時,只有橫越其中的影子看透一切。影子在旅程裡學習到了這些,在死亡時了悟了真理:光明與黑暗其實都存在於此,雖然是看似對立的兩面,實際上仍是無法分割的一體。

我是光,也是影。

不是神明的特性,而是凡人的本質。唯有認清這點,才能在人間找尋到自己該走的方向,摸索著朝未來前進。

這個,才是《美國眾神》故事裡的真正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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